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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登封市慈善总会2018年“同献爱心·共铸希望”阳光助学项目启动!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光阳
    2018-06-15 15:39:19   转载

    QQ截图20180611221427.png

    登慈〔2018〕4号


    登封市慈善总会

    关于开展2018年“同献爱心·共铸希望”

    阳光助学项目的实施方案


    各乡(镇)区、街道办事处慈善联络处,各项目合作单位,各慈善志愿者工作站:

    为帮助2018年度登封市家境贫困,品学兼优,自强不息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,实现梦想,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开展“同献爱心·共铸希望”阳光助学项目。具体方案如下:

    一、项目主题

    优秀·贫困·资助

    二、救助对象

    登封籍登封高中毕业2018年度高考被本科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、家庭贫困的学生。

    三、救助标准及名额

    助学金3000元——5000元/人,资助名额280名。

    四、申请条件

    品学兼优、乐于助人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学生。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的可报名:

    1、低保边缘或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子女;

    2、特困单亲家庭的子女;

    3、困难复退转军人、烈士及优抚对象的子女;

    4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;

    5、遭遇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家庭的子女。

    五、救助程序

    1、报名、审核: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可在登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进行报名,并提供以下材料:申请书(加盖村(居)委会公章);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;准考证、成绩单复印件;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;⑧登封市慈善总会“同献爱心·共铸希望”阳光助学申请表、承诺书(登陆“登封市慈善网”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下载《助学申请表》《承诺书》);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: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;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;复退转军人证件或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;重大疾病家庭必须提供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及住院收据。

    2、公示、家访:市慈善总会根据报名情况汇总学生名单,并将报名汇总表通过登封慈善网、登封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。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家访名单,由办公室统一组织,并招募志愿者,对材料齐全的学生进行入户家访。家访活动中填写入户家访表、收集家访照片,汇总家访结果。

    3、审批、公示: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以入户家访结果为依据,提出受助学生名单,提交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,研究确定发放名单,并通过登封慈善网、登封电视台进行公示,如有弄虚作假,取消其受助资格。

    4、发放:根据学生录取以及公示情况,经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确定无误后,由市慈善总会牵头,组织资助单位(资助人)与受助学生对接发放助学金。

    六、项目时间

    宣传、发动阶段:2018年6月11日—7月1日

    报名、审核阶段:2018年7月2日—8月3日

    公示、家访阶段:2018年8月6日—8月10日

    审批、公示阶段:2018年8月13日—8月17日

    助学金发放阶段:2018年8月22日之前

    七、报名地点

    登封市大禹路磴槽集团四楼406慈善总会办公室

    八、咨询电话

    0371—85506662

    九、活动要求

    1、为加强社会实践教育,培养大学生感恩社会、回馈社会的慈善精神,要求申请学生在暑假期间参加市慈善总会组织为期3-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
    2、凡经过希望工程、民政部门、工会、企业或其他上级救助机构救助过的学生,不再重复救助。

    3、阳光助学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将全程通过登封政府网、登封慈善网、登封电视台、郑州晚报、登封时讯等媒体跟踪报道,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。


    附件:登封市慈善总会“同献爱心·共铸希望”阳光助学申请表




    二○一八年五月十日


    附件(点击下载):登封市慈善总会“同献爱心•共铸希望”阳光助学申请表及承诺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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